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8号
提案的答复
李兴合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启用瓦厂大桥农贸市场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瓦厂农贸市场原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根据《舟曲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第2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年8月12日)决定:待市场监管局和惠润公司的管理合同解除后,瓦厂农贸市场管理由县市场监管局移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尽快扭转瓦厂农贸市场的混乱现状,我局履职尽责,持续对此前乱搭乱建、强占公共场地等进行强有力的拆除和责令整改,其中拆除800平方米钢架大棚2座、400平方米活动板房1座、简易工棚1座,从根本上消除了农贸市场院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农贸市场由于年久失修部分铺面楼顶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现象,导致部分墙皮脱落、门窗损坏,市场院内场地破损严重且排水不畅,特别是市场内的公厕下水堵塞、污水横流、马桶损坏无法使用。目前,该市场的维修及提升改造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待改造完毕、所有移交手续办成后我局将盘活使用。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