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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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xzhzfj1/2023-00008
 信息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3-05-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程序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六届次会议第39

提案的答复

张金莲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第十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峰迭镇至新区公路两侧增设太阳能路灯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国道345线峰迭新区段亮化项目“8.8”特大泥石流灾害重建安装的太阳能路灯至今已使用10多年,由于当时施工过程中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工期紧任务重,加之,在移交我单位时没有线路埋设图纸,为后续管理、维修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近两年,由于路灯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该路灯原生产厂家已停产致使配件难以购置致使大量路灯出现故障时不能按时修复,造成国道G345线新区段沿线路灯亮化率不高鉴于此,我局已将该路段路灯照明实际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建议将国道G345线峰迭新区(峰迭镇水泉村、阴山村、台子村坝子村沿路)太阳能路灯全部更换为新颖时尚的玉兰灯(更换、新增共计126座)。截至目前,该项目已上报县发改局审批立项,今年就能开工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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