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9号
提案的答复
张金莲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峰迭镇至新区公路两侧增设太阳能路灯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国道345线峰迭新区段亮化项目属“8.8”特大泥石流灾害重建安装的太阳能路灯,至今已使用10多年,由于当时施工过程中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工期紧、任务重,加之,在移交我单位时没有线路埋设图纸,为后续管理、维修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近两年,由于路灯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该路灯原生产厂家已停产,致使配件难以购置,致使大量路灯出现故障时不能按时修复,造成国道G345线新区段沿线路灯亮化率不高。鉴于此,我局已将该路段路灯照明实际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建议将国道G345线峰迭新区段(峰迭镇水泉村、阴山村、台子村、坝子村沿路)太阳能路灯全部更换为新颖时尚的玉兰灯(更换、新增共计126座)。截至目前,该项目已上报县发改局审批立项,今年就能开工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
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