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与财务部门的对账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民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方案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3.认真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福利工作。
4.依法进行社团组织登记管理。
5.依法开展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6.搞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及弃婴寄样工作。
7.抓好殡葬改革服务管理工作。
8.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求助。
9.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局属单位有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区划地名股和社会事务股。现有编制25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8人。实有财政全额在职人员5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表1-表9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2,480.36万元,支出总计12,480.36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收入总计12072.08万元,支出总计12072.08万元相比,收入减少408.28万元,降幅3.27%,支出减少408.28万元,降幅3.27%。主要原因是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发放标准的对象。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48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0.3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48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8.35万元,占80.9%; 项目支出2,372.01万元,占19.1%。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80.36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072.08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408.28万元,降幅3.27%。主要原因是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对象的清退。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21.70万元,占93.12%;卫生健康支出0.58万元,占0.005%;农林水支出496.62万元,占3.98%;住房保障支出25.42万元,占0.2%;其他支出86.63万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96万元, 较2021年度512.67万元增加34.29万元,涨幅5.56%,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基本工资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奖励金。公用经费70.19万元,较2021年22.77增加47.42万元,增幅67.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的增加。
(四)与财务部门的对账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与财政部门对账一致。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情况:2022年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2年本部门没有公务接待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护费、租赁费等。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2年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本部门预算12,480.36万元,预算执行100%。
5.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对公用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孤儿生活费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县级配套、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县级配套、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经济困难老人生活补贴县级配套和殡仪馆工作经费做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7.非税收入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舟曲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