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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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1-00059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厕所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1-04-22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1〕24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公共厕所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结合《舟曲县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厕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公共厕所管护运行的行动自觉

“小厕所、大民生”。厕所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也关系到旅游环境的改善,更关系到国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多次就“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聚焦抢占生态文明制高点、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的目标任务,将“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来抓,结合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厕所革命”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广大群众和游客的普遍欢迎。但总体数量不足、卫生不达标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城乡公共厕所建管脱节、后续管护不到位、布局不合理、开放程度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厕所革命”成效大打折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公共厕所管理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建管衔接,做到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护。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公共厕所日常管理维护

“小厕所”体现“大文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厕所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对标对表《舟曲县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一厕一人,专门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公共厕所日常管护。新老城区车站、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博馆等公共区域的厕所,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经营主体或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维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新老城区公园、休闲广场、市政道路沿线等区域内的公共厕所,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管理维护。各旅游景区景点和白龙江风情线沿线的旅游厕所,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管理维护,尤其要抓好拉尕山、各皂坝、土桥子村等重点景区景点旅游厕所的日常管护工作。全县农村公共厕所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监管,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管理维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全县公共厕所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监管全覆盖、无遗漏。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共厕所内部设施,加强日常维修维护,确保水电管线畅通,保证设备设施齐全和正常使用。同时,要加大对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宣传,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用厕习惯,自觉爱护公共厕所的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厕所管理维护应做到“随脏随保、定时打扫、即时维护”,公共厕所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设施设备保持整洁完好。

三、加强督查考核,推动管护责任落地落实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所有公共厕所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保洁人员管理,通过强化业务培训,让保洁人员熟练掌握保洁内容和标准,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所有公共厕所免费使用,有条件的公共厕所逐步实施24小时开放,配备自动冲水系统等,营造良好的入厕环境。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城区公共厕所、旅游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管理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开开放关门时间、监督电话、当班管理员工号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投诉或者举报事项,一旦发现有不按要求开放、卫生脏乱差等情况,要及时督促整改。县“美丽舟曲”行动督查队要对公共厕所管理使用情况采取日常抽查、例行检查、重大活动巡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实行月排名通报制度。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连续3次排名靠后的乡镇、单位暂停发放公共厕所管理维护费用,待整改完成后,再行发放。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厕所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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