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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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1-0006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1-04-20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1〕22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舟曲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土地供应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全县城镇居民住房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招商引资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舟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的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十三五”期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深化土地改革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科学、有序。

三、编制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2.认真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优化用地布局,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3.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以及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从严把握划拨用地范围,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执行。

四、计划指标

1.总量。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151.098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1.0982公顷,存量建设用地0公顷。

2.用途结构。在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043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0198公顷、商服用地16.891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0.1556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9.517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8.879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896公顷。

五、供应导向

(一)重点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重点保障省州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产业发展等用地需求,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旅游等用地支持力度,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产业用地。严禁向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禁止类产业供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稳妥推动“去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用地,分类有序盘活低效土地。

(二)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根据全县房地产市场现状,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加强全县房地产业统筹规划,保障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房地产用地处于合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方式。用好产业用地政策,积极主动推进“标准地”供应;探索工业用地供应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出让方式;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舟曲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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