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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052-691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9-09-0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19〕131号)精神,为加快全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道路拥堵、便利群众,现就我县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限时抓好落实

(一)明确目标责任。根据交通部和州上要求,到2019年底,全县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力争基本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总体目标。

(二)严格时限要求。

1.2019年底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特种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执法执勤用车等)ETC安装率达到100%。

2.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ETC安装率达到100%。

3.2019年底前其余所有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

4.2019年8月1日起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制。

二、靠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一)坚持率先推广。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和特种车辆由车辆所有单位负责于9月中旬前全部完成ETC安装工作。

(二)突出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由县运管局负责于11月底前完成ETC安装工作。

(三)拓宽发行渠道。其余车辆由乡镇、社区、村委会负责宣传动员,同时县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等部门,在车辆入户、年审等环节,动员鼓励辖区车辆就近快速办理ETC安装。

三、强化保障,务求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舟曲县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在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ETC发行工作。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靠实责任,确保按照州上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微信、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ETC在快速通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ETC发行工作。

(三)强化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对按期完不成工作任务和未能按期安装ETC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对借机立名目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舟曲县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领导小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附件:舟曲县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晓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刘春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谈建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兰辉忠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喜林 县运管局局长

李生辉 县交警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在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杨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谈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ETC发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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