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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3-00102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舟曲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7-10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3〕40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舟曲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光伏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舟曲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长:舒时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金中山   县发局局长

杨亚春  县工信局党组书记

桑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仇文林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苗文彬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海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雪梅     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局长

赵俊飞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局长

赵垣平     县税务局局长

王伟宁     县供电公司经理

闫元元  巴藏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光伏项目建设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领导小组在县发展改革局下设办公室,金中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推进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工作的各项部署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等工作,加强与省、州发改部门的协调联系。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工作的协调服务,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光伏产业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负责起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约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争取落实光伏项目,并做好项目建设及政策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拨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光伏电站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办理,做好流转土地丈量登记工作,负责项目区土地管控。

县住建局:负责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区内办公室、厂房等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实施场区道路项目,确保进场道路主干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对项目涉及村牲畜的摸底调查工作,协助办理项目区土地占用审批手续,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做好项目区范围内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环境保护指导等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项目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县供电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电力输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积极与省电力部门沟通协商,做好电路并网前期工作。

巴藏镇政府:负责提前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地丈量登记、土地流转协议书起草和租赁协议签订、地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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