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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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2-00060
 信息名称  《舟曲县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1-09-1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现将《舟曲县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五无甘南·美丽舟曲”为引领,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建立合作社联合发展机制,强化指导监督,创新服务方式,创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途径方法,深化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的“舟曲模式”,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产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舟曲县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加快“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农经函〔2021〕7号)精神,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央农办等11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中农发规〔2020〕6号)和甘肃省委农办等11厅局《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农发规〔2020〕6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5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到2022年底,全县规范运营的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合作社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国家级示范社达到5家以上、省级示范社达到40家以上、州级示范社达到100家以上、县级示范社达到300家以上。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成员、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统筹协调。

(三)时间及进度安排。工作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3月),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3月至4月),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完善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四)重点任务。一是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规范建设、拓展业务范围、加强利益联结、强化服务功能等措施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二是通过推进区域性联合、行业性联合、产业链联合促进联合与合作。三是通过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建设辅导员队伍、畅通退出机制提升指导扶持服务能力。

 四、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中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舟曲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文档
链接:关于印发《舟曲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对《舟曲县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与制定依据
下一条:关于《舟曲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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