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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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3-00003
 信息名称  舟曲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依据说明与制定依据
 公开日期  2022-11-01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够规范、部门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陆续出现,一定程度影响了岗位作用的发挥,对人员管理带来了较大压力。为此,县人社局根据甘肃省人社厅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以及我县工作实际,从优化、规范管理等方面思考,起草了《舟曲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起草过程

办法起草时,征求了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财政等部门意见,被征求单位均无意见;县司法局审核后,对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我局采纳,在此基础上对办法再一次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定稿。

三、办法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2020年开发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甘人社明电202053号);《2020年新增开发2万个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甘人社明电202047号)、《关于进一步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61号)起草的。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9章,21条,分别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定义、岗位设置岗位对象岗位待遇及服务期限、申报招聘补贴拨付岗位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具体规范。本办法为试行,有限期为二年。




舟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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