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人民政府
《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令》解读
一、发布背景与目的
舟曲县地处山区,森林草原资源丰富,但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加之农耕、祭祀等传统活动频繁,火灾风险较高。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保障生态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如2025年春季降水偏少、气温偏高、火险等级较高),制定本防火令,明确防火期、责任分工及管控措施。
二、核心内容解读
1. 防火期划分
草原防火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覆盖秋冬季至春季,针对草原植被干燥期)。
森林防火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聚焦冬季至春季,针对森林枯枝落叶积累期)。
重点时段: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节日及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需加强管控。
2. 责任落实机制
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行政首长为核心责任人,行业部门(如林草、应急、公安)承担监管责任,经营单位(如林场、牧区)落实主体责任。
联防联控: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需建立联防机制,明确职责,协同防控。
林长制平台:通过“8311”工作措施(如网格化管理、巡查制度),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追责问责:对失职渎职导致火灾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责任倒逼。
3. 禁火令执行
禁止行为:
焚烧秸秆、废旧地膜、垃圾及烧荒燎埂;
民俗祭祀点烛、烧香、煨桑、燃放烟花爆竹;
吸烟、携带火种、野炊、烧烤、烧火取暖;
烧山、烧灰积肥、烧火驱兽、丢弃火种;
燃放孔明灯等明火漂浮物。
特殊管控:高火险区域需加大隐患排查,护林员(草管员)加强巡查,入山车辆人员登记检查,公安部门打击肇事者。
4. 宣传教育要求
全民覆盖:通过“八进”活动(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机关、寺庙、网络)普及防火知识。
案例警示:宣传《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定》及典型火灾案例,强化群众意识。
报警渠道:公布“12119”林草火警电话,要求乡镇政府广泛张贴防火令。
5. 火源管控措施
隐患排查:紧盯重点区域(如林缘区、景区)、重点部位(如输电线路)、重大活动(如祭祀、农耕),严防违规用火。
监护责任: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需履行监管义务,防止玩火引发火灾。
部门协作:应急、林草、公安、气象、交通等部门需沟通协调,落实防扑火安全措施。
6. 应急准备与处置
预案修订:各乡镇需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快速响应。
物资保障:清点、保养、检修扑救设备,确保关键时刻可用。
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2小时内报送火情信息,严禁迟报、瞒报。
队伍备勤:专业、半专业队伍24小时执勤,靠前驻防,保持临战状态。
7. 责任追究条款
处罚依据:违反防火令者,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
连带责任:对监管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如监护人、施工单位),依法追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意义
生态保护:减少火灾对森林草原资源的破坏,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
安全保障:降低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尤其保护重点区域(如景区、居民区)安全。
法治建设:通过明确责任、强化执法,推动防火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社会参与: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