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力保障农村供水稳定,实现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进农村饮用水供水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水务局牵头起草了《舟曲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草案)》,并充分征求19个乡镇和县发改、财政、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14个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间,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亮国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虎才带队赴文县、陇南、宕昌、迭部4县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人大审议。2024年11月22日,舟曲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初审;2024年12月10日,舟曲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2025年3月19日舟曲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草案)》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起草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分析我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上位法规定以及我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征求意见的原则制定。以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将成熟的实践经验固定为导向,使《办法》能够促进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工作适应乡村振兴和水利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农村群众更好地享有供水服务保障。
三、主要内容
《舟曲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二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水源保护与水质监测、第四章管理与运行、第五章供水与用水、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