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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
| 2026-04-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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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局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统计工作,压实统计工作责任,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结合舟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作职责及县域工信商务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本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构建领导班子全面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落实、统计人员履职尽责的全员、全流程、全覆盖责任体系,常态化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一、领导班子职责 局领导班子对全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统筹推进全局工信、商务、信息化领域统计法治建设和数据质量管控工作。 1.压实法治统计工作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工信商务主管部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业经济运行、企业培育、商贸流通、电商发展、信息化建设等核心业务实际,统筹制定全局统计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落实举措。明确班子成员、各业务股室、统计岗位人员统计工作责任,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报表填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数据分析、资料归档等全流程,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态化抓实抓细。 2.健全常态化议事督导机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信、商务统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审议统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数据质量管控重要举措。常态化督导各业务股室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工业产值、社零总额、外贸数据、企业入库、信息化指标等各类统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3.从严执纪问责强化监管。坚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相关制度。全力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主动提供统计台账、原始凭证、企业报表等佐证资料,坚决杜绝隐瞒、包庇、阻碍统计执法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筑牢统计纪律红线。 4.深化全员统计法治宣教。牵头构建全局常态化统计普法工作机制,统筹开展领导干部、股室工作人员、辖区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主体等多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强化干部职工统计法律知识、业务规范培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控统计工作、破解统计难题的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统计义务、如实填报统计数据,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行业氛围。 二、统计工作人员职责 全局各业务股室统计经办人员、专职统计人员对分管领域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直接工作责任,严格依规开展各项统计工作。 1.严守统计法治底线。自觉遵守、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各项统计工作部署,主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举措。立足工信、商务岗位职责,严格规范自身统计工作行为,坚决杜绝自行编造、篡改统计数据,严禁授意、诱导、协助企业及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切实履行岗位统计风控责任。 2.抓实行业普法与业务培训。结合工业、商贸、信息化行业统计工作特点,常态化对辖区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小微企业、电商经营主体等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和业务指导。主动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统计业务、法治培训,将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知识纳入日常业务学习和股室专项培训,熟练掌握统计调查制度、数据填报规范,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3.规范全流程统计业务管控。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及工信商务行业统计规范,有序开展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归档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资料可溯、台账齐全。常态化开展分管领域统计数据自查核查,重点核查工业经济指标、市场流通数据、信息化建设统计数据等核心指标,全程落实防造假、防弄虚作假工作要求,全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4.落实数据纠错与报告责任。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主动排查数据风险,发现数据异常、填报错误等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坚决抵制各类干预统计工作、篡改统计数据的违规行为,对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班子如实报告,主动配合核查处置工作。 舟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6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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