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通告
2021-12-08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征集金融领域乱点乱象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县金融放贷行业领域开展乱点乱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发动群众举报乱点乱象线索,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我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现将金融放贷领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一、金融放贷领域乱点乱象表现形式及举报内容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高利返息、售后返租、投资入股、返本销售、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4.“财富管理”“信息咨询”等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的方式,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违规开展金融业务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5.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辖内网贷机构、分支机构及各类代理机构等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非法从事金融业务问题的行为。

6.利用民间“会”、“社”或养老机构等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7.任何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个人或企业为在校学生提供贷款或贷款服务的以“套路贷”“裸贷”“校园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活动及以非法手段催收以及追偿代偿资金、以及其他涉黑涉恶行为。民办培训学校假借招生、培训为由开展非法集资等金融乱点问题的行为。

8.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1、举报电话:0941—5122168

2、信件及来访举报地址:舟曲县财政局办公室(峰迭新区统办楼)

对群众举报的乱点乱象线索来电、来信举报,我局将认真受理,并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舟曲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