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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盘镇行业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报告实施方案 |
| 2025-12-1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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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盘镇行业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报告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关于信用报告替代证明的工作要求,通过信用理念和方式提升乡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信用支撑。 (二)实施目标 在乡镇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补贴申请、评优评先5类高频事项中,全面实现行业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形成“线上自主查询、线下帮办代办、结果全州通用”的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需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事项,全部改用行业专用信用报告;依托省、州信用平台,简化乡镇用户操作流程,支持线上24小时查询和线下村级帮办;严格保护经营主体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信用报告内容。 二、核心内容规范 (一)信用报告信息范围 报告需至少包含4类核心信息,确保与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效力一致: 行政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类:行政强制记录(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失信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及修复情况。 司法类:涉及刑事裁判、司法判决的相关信息。 (二)采集渠道 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法院等),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及社会公众监督反馈等方式收集信息。 (三)适用主体与场景 适用主体:个体工商户、村集体经济、农户、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应用场景:涉农补贴申领(如粮种补贴)、创业贷款申领、低保户资格复核、政府项目投标、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村级项目投标(如村级道路维修)。 (四)结果运用规则 1. 守信激励:对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的主体,在补贴申请中实行“优先审批”,在政府采购中给予“加分倾斜” 。 2. 失信限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依法暂停其补贴申领、项目投标资格,直至完成信用修复。 3. 修复衔接:失信主体完成修复后,报告需标注“已修复”,相关限制措施同步解除 。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成立乡镇“信用报告替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政务服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分管领导,每月召开1次协调会,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二)异议处理与信用修复 1.主体对信用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乡镇政务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窗口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核查结果 。 2.经核实信息有误的,由乡镇协调县级信用管理部门更正;无误的,向主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四、实施方式 (一)宣传培训 1.人员培训:组织乡镇政务大厅、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内容包括信用报告查询操作、帮办流程及异议处理。 2. 宣传引导:通过乡镇广播、村级公告栏、村民微信群等渠道,解读信用报告替代政策,发放“查询指南”宣传册。 (二)试点先行与全面推广 1.选择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优先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2类事项中试用信用报告,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镇范围内推广。 2.收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如老年农户线上操作困难、报告信息与实际不符等,优化解决方案(如增设村级帮办员)。 (三)监督考核 乡镇纪委每季度抽查报告查询记录与信息准确性,对推诿扯皮、信息错误的部门进行通报。 将信用报告替代工作纳入乡镇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应替未替”“变相要求证明”的,约谈部门负责人;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 通过监督考核,确保本单位及所属站所在业务办理、资质申请等场景中,规范使用行业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效能,提升工作合规性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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