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科室、各中心、执法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做好利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建筑市场领域信用建设,增强建筑市场领域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县建筑市场领域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舟曲县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工作。
二、分级分类
按照企业信用汇总得分,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一)累计得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的列为A级;
(二)累计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90分以下的列为B级;
(三)累计得分在60分以上(不含60分)80分以下的列为C级;
(四)累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列为D级。
在年度评价周期内,评价主体在“信用中国”“信用甘肃甘南”等信用门户网站查询,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其信用等级直接列入D级。企业有“建设行政处罚”记录的,其信用等级直接列入D级。
三、差异化监管措施
(一)对A级企业提供便利服务,给予1年内免于监督检查;在评比表彰中,优先予以推荐;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的招标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A级对象。
(二)对B级对象实施一般性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对象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不予在本行业的各类评优活动中评优。
(四)对D级对象中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其他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并报州住建局,启动资质动态核查;约谈法定代表人;取消参加各类评先(优)资格;在办理相关事项时予以重点审查;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对D级对象中的相关从业人员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