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营商局:
为推进我县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科技系统信用管理,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进一步规范科技行业监管信用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甘办发〔2016〕50号)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信易+科技服务”应用场景的实施,充分释放信用红利,规范和加强我县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素质,搭建科技人员协同创新载体,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县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构建诚信守法的行业环境,推进科技创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激励对象
“信易+科技服务”针对在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科技特派团中,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甘办发〔2016〕50号)规定等相关评价标准,对科研诚信良好(等级为A)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守信激励政策。
三、守信激励措施
(一)将具备良好科研诚信状况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立项、国家和省级各类创新平台创建、申报科学技术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政策兑现等工作的前置条件,对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进行事前信用核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项目推荐立项和奖励资格。
(二)根据信用主体信用等级情况,对于科研信用良好(等级为A)的信用主体,在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给予优先支持:
1. 优先推荐承担、主持及参与国家、省、州和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2.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各级各类人才工程,以及优先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和各类创新平台载体。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信易+科技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信易+科技服务”工作作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共同推进“信易+科技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研究我县科研诚信等级评定办法,确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沟通、协调解决,确保“信易+科技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舟曲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