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信用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激励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随文上报,请备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以创新信用应用场景为重点,充分发挥信用在资源配置中的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我县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信易+”工作,建立健全科技领域信用激励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科技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提高诚信主体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引导形成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信用环境。
三、激励对象
在本县登记注册,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科技人才等创新主体。信用状况良好的判定依据为在国家、省、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相关信用评价标准。
四、守信激励措施
(一)科技项目支持
1. 优先推荐申报。在申报省、州、县科技计划项目时,对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给予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立项支持。
2. 简化申报流程。对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简化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推行容缺受理机制,提高项目申报效率。
3. 增加项目额度。对于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信用良好主体,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提高项目资助额度。
(二)创新平台建设
1. 优先支持创建。在申报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时,对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给予优先支持,加快平台建设审批进度。
2. 资源共享倾斜。鼓励和支持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参与县级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优先为其提供科研设备、实验场地等资源共享服务,降低创新成本。
(三)科技成果转化
1. 优先对接推广。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对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给予优先入库和对接推广,帮助其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2. 转化资金扶持:对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给予资金扶持,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其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四)科技金融服务
1. 融资便利支持。依托“创新积分制”,建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白名单制度,将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纳入白名单,推荐给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科技创新再贷款备选企业,加大融资支持。
2. 风险补偿倾斜。对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发放的科技信贷,在风险补偿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五)科技人才服务
1. 人才项目推荐:在申报省、州、县各类人才项目时,对信用良好的科技人才及其所在单位给予优先推荐,为人才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2. 人才政策优惠:对信用良好的科技人才,在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解决人才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五、工作安排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5年3月)
1. 成立县科技局“信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2. 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信易+”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3. 组织召开“信易+”工作启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25年10月)
1.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以科技领域诚信建设为核心,通过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2. 建立科技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对接,及时获取创新主体的信用信息。
3.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守信激励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激励措施落到实处。
4. 定期对“信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完善工作措施。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5年11月)
1. 对“信易+”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
2. 组织召开“信易+”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扩大工作影响力。
3. 建立健全“信易+”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完善信用激励措施和信用应用场景,推动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信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应用等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用联合激励工作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跨部门、跨领域的共享应用。
(三)强化监督评估
加强对“信易+”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信易+”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积极引导创新主体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信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信易+”工作深入开展。
舟曲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