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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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5-00419
 信息名称  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实施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报告
 公开日期  2025-07-2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实施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报告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社会信用体系作用,切实优化政务服务,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关于加快落实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州营商【2024】4号)文件要求,在消防安全领域中,积极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制度,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数据归集。

(一)明确职责分工。大队按照省州相关工作要求,设立执法营商环境工作专岗,明确分管领导及岗位工作职责,做好文书生效即录入,确保各项数据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归集上报。

(二)动态更新。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定期全量核查,同步归集上报至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

(三)加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分级管理。大队按照甘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甘南州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不断加强对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及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二、强化信用惩戒体系,实施信用信息等级差异化监管措施。

(一)对消防安全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由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手段和方式,增加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对存在多次违法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消防救援机构统一上报省消防救援总队,纳入省级征信平台。

(二)对消防安全领域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主体,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对消防安全领域的信用主体,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将主体信用状况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实施信用信息等级差异化监管措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

大队将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面向企业加强“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消防安全领域市场主体应用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各类证明,同时做好失信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导工作。




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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