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及省、州相关工作部署,舟曲县地震局立足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信用代证”改革,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背景与依据
“信用代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惠企便民的重要举措,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可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地震领域已明确纳入全国“信用代证”实施范围,适用融资上市、政策申请、评优表彰等多类场景 。为响应“应替尽替”工作要求,减少办事主体证明材料负担,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我局全面启动相关替代工作。
二、主要实施举措
1. 明确适用范围与场景:将行政审批、防震减灾相关政策申请、评优表彰等需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事项,全部纳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范围,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及相关社会组织。
2. 畅通报告查询渠道:通过政务服务窗口、省级信用网站查询专区、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渠道,为办事主体提供免费查询、下载、打印专项信用报告服务,同步公布操作指南与咨询方式,确保服务便捷高效。
3. 规范信息应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专项信用报告涵盖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关键信息,报告覆盖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已修复信用信息标注“已修复”标识,保障信息真实性与完整性 。
4. 建立异议处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项信用报告异议申诉对接工作,对办事主体提出的信息有误、信用修复结果异议等申请,及时推送数源单位核实,确保处理结果按时反馈,保障主体合法权益。
5. 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政务服务公示网、工作群等渠道,宣传“信用代证”改革政策,解读替代范围、查询流程及应用效力,引导办事主体知晓并使用专项信用报告。
三、实施成效
自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已全面停止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专项信用报告替代率达100%。通过改革,办事主体无需重复提交多部门证明材料,平均办事时间缩短60%以上,行政服务效率显著提升;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支撑,报告信息全面准确,且实现跨省互认,有效避免“多地跑、重复办”问题 。截至目前,无异议申诉案例,获得服务对象广泛认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持续优化服务保障,加强线上线下查询渠道运维,提升报告查询与使用的便捷性;
2. 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信用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确保信用数据及时更新归集;
3. 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通过进企业、进乡镇等方式开展精准宣传,提升“信用代证”政策知晓度与使用率,推动防震减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与行政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舟曲县地震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