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诚信成为办事的通行证,同时为进一步在我县营造知信、守信、用信、护信的良好氛围,为我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提升服务效率:在司法领域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报告,即时办理,大幅提高办事效率。
2.减轻群众负担:减少企业和群众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报告的烦琐流程,降低办事成本,避免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
3.强化信用应用:推动信用信息在司法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广泛应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合法合规,保障信用信息的使用符合规定。
2.便民利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安全可靠: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主体:在本局工作范围内,因资质审核、评优评先等需要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报告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
2.适用情形:涵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的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公证业务开展对相关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需求。
3.时间范围:报告查询截止日期为当前日期的前一天 ,时间范围提供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种选项,默认为12个月。
四、工作内容
1.申请受理: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和公证处受理窗口,对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告知专用信用报告可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若有需要则可安排申请。同时明确申请材料清单(如时间范围,查询领域、使用用途,法人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申请人可通过线下提交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或线上平台管理员及时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2.信息查询与生成:受理申请后,依托信用中国(甘肃)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全面查询和整合。系统自动生成专用信用报告,确保报告的法律效力。
3.报告出具与送达:申请人根据实际应用场景,申请专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依次选择报告查询时间范围、报告查询领域以及报告使用用途等信息,点击“申请出具报告”即可下载报告(申请人所选领域存在违法违规信息时,将无法出具该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线下申请的,申请人可在窗口领取报告;线上申请的,通过电子邮件或线上平台下载的方式获得信用报告。同时,为申请人提供报告解读服务,解答相关疑问。
4.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宣传栏,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提示等渠道,广泛宣传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报告的政策、优势、办理流程和申请方式。同时结合入企宣传活动,向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普及信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专用信用报告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五、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及各股室具体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工作推进中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律师事务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分别负责本业务领域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配合做好专用信用报告的生成和出具工作,解答申请人在本业务领域的相关问题。
法宣股:负责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业务保障:加大对信用中国(甘肃)信息化平台的运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系统应用能力,熟悉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操作指南,确保在申请过程对信用信息的准确查询、精准生成专用信息报告。
3.监督保障: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群众接待过程中宣传运用情况、报告出具熟练情况、群众反馈,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开展监督。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舟曲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