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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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5-00450
 信息名称  舟曲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分类 监管制度工作的报告
 公开日期  2025-12-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及省州关于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要求,我局立足林草领域监管实际,建立并推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现“信用画像”精准化、监管服务差异化,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构建监管工作体系

实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分类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更是提升林草领域治理效能、守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与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统筹推进,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九二三林场、林草站、野生动物保护中心、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林草领域森林资源保护、林地草地征占用、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国土绿化等核心业务,明确评价标准、等级划分、监管措施及责任清单,为制度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二、聚焦核心环节,扎实推进监管落地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实现“精准画像”

构建“公共信用+行业信用”的二元评价体系,将林草领域市场主体及自然人信用等级划分为AAA(信用优秀)、AA(信用良好)、A(信用较好)、B(信用一般)、C(信用风险)、D(信用不良)六个等级。其中,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直接判定为D级。

(二)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依据信用等级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无事不扰”与“重点防控”有机结合。对AAA级主体实施激励措施:免于日常巡查检查(除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外),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申领中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参与评先评优。对AAA级主体实行常态监管:执行常规检查频次,在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上给予重点支持。对B级主体加强引导: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将其列为随机抽查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和业务辅导。对C级主体强化约束: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从严审核行政许可事项,限制参与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对D级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三)强化信息共享应用,打破“数据壁垒”

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采集—审核—更新—应用”全流程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与司法、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数据对接,及时归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荣誉表彰等信用信息,确保信息实时更新。在苗木检疫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嵌入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环节,工作人员通过核验信用等级直接决定办理流程。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制度推行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信用评价标准有待完善,对企业生态保护创新、技术研发等软性指标考量不足,评价科学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跨部门信用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与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奖惩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用修复渠道不够畅通,部分企业对信用修复流程不熟悉,整改提升积极性受影响;四是基层监管人员信用业务能力不足,对评价系统操作及政策解读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后续工作中着力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聚焦问题导向,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评价体系。联合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修订评价指标,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组织开展信用监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二是强化协同监管。牵头建立林草、公安、自然资源、金融等多部门信用联动机制,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实时互通。三是畅通修复渠道。三是拓展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延伸,帮助守信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将信用评价纳入林草项目验收、评优评先全流程,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为舟曲优化营商环境、守护生态安全贡献更大力量。

舟曲林业和草原局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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