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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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5-00451
 信息名称  舟曲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全面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 违规记录证明工作的报告
 公开日期  2025-12-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州县“减证便民”行动要求及“信用代证”改革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林草领域经营主体办事证明多、耗时长等痛点问题,我局结合县域林草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政策依据

本次工作严格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印发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及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营商〔20241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改革工作依法依规、有据可依。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九二三林场、林草站、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替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责任层层传导至末梢。

(二)聚焦核心环节,细化实施举措

1.明确适用范围与替代场景。结合林草领域特点,明确适用对象为县域内从事林草相关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及参与林草项目申报、资质审核的社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场景拓展至自然人。梳理形成涵盖行政审批、项目申报重点应用场景清单,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林地使用审批、草地使用审批、林草生态项目申报等高频事项全部纳入替代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实现“应替尽替”。

2.夯实信用数据支撑。严格落实“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对照县数据归集责任清单,及时将林草领域非法猎捕、运输、贩卖、养殖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盗伐滥伐林木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涉林草刑事裁判信息全量归集至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为专用信用报告提供可靠数据基础。

3.畅通获取与核验渠道。全面推广“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服务模式,经营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等线上平台自主查询下载报告;线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林草窗口设置服务专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4.规范异议处理流程。建立便捷高效的异议处理机制,经营主体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省级信用平台或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我局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数据来源单位核实,相关单位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报告公开为契机,持续深化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优化服务保障。制作通俗易懂的操作流程图,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办理能力。同时充实窗口服务力量,建立帮办代办长效机制,确保服务全覆盖。

2.完善数据管理。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扩大信息覆盖范围;根据业务需求优化报告内容,提升报告针对性和适用性。

3.拓展应用场景。按照“成熟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则,持续梳理林草领域信用应用需求,将专用信用报告推广至林业项目验收、评优评先、资金监管等更多场景,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为舟曲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大力量。



舟曲林业和草原局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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