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责任履行还不到位。一些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自然禀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盲目乐观,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主动。
整改目标:清醒认识甘南自然禀赋及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靠实行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以更强的责任意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整改情况: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具体内容,并逐项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深入分析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立足自然禀赋,强化政策研究,科学统筹、分类施策,发挥绿色资源优势,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持续有力解决好短板不足、痛点难点。
二是严格落实《甘南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部门落实责任。印发《舟曲县生态大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对标州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要求,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聚焦山川秀美,实施生态大保护行动,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三是持续发挥县环委办作用,严格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全局性重大问题及重要工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及重要目标5次,严格执行《舟曲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部署推进、监督指导。
四是县整改办持续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继续盯紧各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紧压实县市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经县级自验,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曲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0日,共10天。
受理部门: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01859
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小蒜坝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二楼
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代章)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