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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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sthjjzqfj1/2025-00016
 信息名称  舟曲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公开日期  2025-11-0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公开程序 

舟曲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舟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21:督察发现,鼠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2023年提前下达草原鼠害防治资金为576万元,需要完成鼠害防治面积为192万亩,鼠害防治投资标准每亩为3元,目前虽已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但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加大草原鼠害防治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科学开展草原鼠害防治,草原鼠害面积明显减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舟曲县林草局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整改情况: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具体内容,并逐项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于2025年3月25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总投资30万元,设计七个乡镇27个行政村,到目前为止已完成鼠害防治人工灭鼠8.5万亩。

整改结论: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经县级自验,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曲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共10天。

受理部门: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01859

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小蒜坝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二楼



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代章)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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