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0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舟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20:部分区域草原鼠害治理成效不够明显。截止2023年底,甘南州草原鼠害危害面积达393.1万亩,占全州草地总面积的14.84%。中度以上危害面积241万亩,占全州草地总面积的9.1%。
整改目标:到2025年底全州完成草原鼠害治理150万亩,后续持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开展草原鼠害治理,逐步减少草原鼠害危害面积。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加强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舟曲县林草局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整改情况: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具体内容,并逐项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2024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30万元,已完成鼠害防治(人工捕捉)10万亩,已达到治理成效。2025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助项目30万元,建设内容为鼠害防治(人工捕捉)10万亩,目前已完成防治,待验收。下一步继续加大草原鼠害项目争取力度。
二是持续加强草原生态综合监测和常规化动态监测,确保在防治策略上采用重点区域集中控制,防爆发、防扩散,在辐射区域选择性防治,控制在防治标准之下,形成年度草原检测报告,为草原鼠害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整改结论: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经县级自验,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曲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天。
受理部门: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01859
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小蒜坝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二楼
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代章)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