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9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舟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9:污根据2023年全省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数据,全州中度退化草原面积438.33万亩,占16.56%;重度退化草原面积213.53万亩,占8.07%。
整改目标:到2025年底全州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180万亩。后续持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开展退化草原治理,逐步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加强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舟曲县林草局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整改情况: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具体内容,并逐项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舟曲县天然退化草地原因主要为气候、人为等因素造成,将采取人工补播、施有机肥、人工控鼠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正在积极争取2025年甘肃省甘南州秦岭西段白龙江流域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退化林修复2万亩,草原围栏2.7万米,该项目可研已批复。
二是涉及我县退化草原39.53万亩。其中,重度退化面积7.2万亩,中度退化面积21.12万亩。2021年至2023年实施草原生植被修复3万亩,草原围栏7.7万米。
三是加强草原生态综合监测和常规化动态监测,认真开展固定监测样地“四度一量”指标测定,已编制发布科学规范的《舟曲县天然草原动态监测报告(2024年)》。
整改结论: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经县级自验,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曲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天。
受理部门: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01859
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小蒜坝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二楼
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代章)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