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8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舟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8: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仍不到位,环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不断巩固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整改情况: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具体内容,并逐项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甘南州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河湖整治、生态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6个方面问题任务清单化、责任人头化、措施流程化、时限倒排化。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州生态环境舟曲分局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动态调整监管企业和执法人员两个数据库、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库和抽查计划任务库。按照《甘南州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甘南州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比例要求,实行排污企业分类、分频次抽查,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率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企业立行立改,需要处罚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查处,持续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24年—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余人次,抽查企业136家,现场检查情况全部进行了公示,通过规范设置执法人员库,企业信息库,严格抽查,录入事项审核,高标准完成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整改结论: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经县级自验,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曲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天。
受理部门: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01859
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小蒜坝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二楼
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代章)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