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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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dyzrmzf/2026-00305
 信息名称  大峪镇联合多部门查处一起林区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公开日期  2026-09-0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大峪镇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为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近日,大峪镇联合插岗梁管护中心憨班保护站、舟曲森林公安分局及立节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成功查处一起林区野外违规用火案件。

联合执法组在巡查中发现,大坪村一处农田存在林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行为,产生大量烟尘污染,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森林防火安全构成威胁。执法人员立即制止该行为,并依法将涉案人员带至立节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涉案人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大峪镇联合执法组持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大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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