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三农服务 > 正文

 索 引 号  nyncjl/2026-00078
 信息名称  舟曲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6-08-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舟曲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定位与实施依据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31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舟曲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由舟曲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立足舟曲中藏药材、从岭藏鸡、黑土猪、羊肚菌、特色林果等本土产业,实现 “培训一人、成才一人、带动一片”,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

二、培育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年满 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

三、培训班次、时长与经费标准

1、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农特产品加工培训班(50人18.75万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按人均3750元标准补助。

2、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生态循环养殖培训班(50人18.75万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按人均3750元标准补助。

四、教学模式

课堂授课+田间实训+县内外基地观摩交流+后期跟踪服务,聘请省内外专家+本地乡土人才共同授课,组织到示范合作社、产业园现场学习。

五、结业、证书与后续跟踪服务

完成全部学时、考核合格,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育结业证书,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结束后开展最长1 年跟踪服务,不少于 2 次技术指导;跟踪覆盖不少于 30% 学员,提供技术答疑、政策推送、产业对接。

六、资金管理

中央财政资金严禁直接向学员发放现金补贴,全部用于培训环节支出,专款专账、谁使用谁负责,经费用于师资、场地、学员培训期间食宿交通、实训耗材、观摩、跟踪服务等,严禁截留挪用,项目完成后开展验收审计。

七、学员权利与义务

免费参加培训,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获得技术资料、后续技术帮扶;取得结业证书;优先参与产业项目推荐。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全部学时,不得无故缺课;参训后发挥示范带动,带动周边农户发展产业。


已是首条
下一条:舟曲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