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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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1.实施对象:县民政局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上六类重点对象。
2.补助标准:农房抗震改造,按照下达资金总额,户均补助24000元,也可实行差异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