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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审计局
2022-05-10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单位简介

舟曲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1月,正科级建制,是隶属于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即舟曲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截至2019年12月,实际在岗人员2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8人,学士学位5人,人员平均年龄38岁。舟曲县审计局核定编制37名(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1名。

二、领导简介

陈永权,男,藏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舟曲县审计局局长。

三、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涉及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审计业务,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全县有关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县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订本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 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向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八)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州审计局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舟曲县审计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涉农和社保资金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均为股级建制,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保密、政务公开、信访、财务、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承担拟订审计工作计划、统计、信息、公报审计结果等工作。

(二)行政事业审计股

拟定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组织审计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审计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县财政局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涉农和社保资金审计股

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农业林业牧业水利交通、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工作;承担县本级民政、社保、文教、卫生等主管部门管理的以及受其他单位、部门委托管理的牲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承担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进行项目稽察。

3、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和工作需要,舟曲县审计局于2016年9月成立舟曲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审计局管理,为综合类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检查本县“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

2、发现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及“三农”资金案件。

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B段2楼

负责人姓名:陈永权

联系方式:0941-512216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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