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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0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核心职责,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为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本部门信息。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应急管理信息22条,通过“花开舟曲”微信公众号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26条,通过“泉城守卫”视频号宣传防火、防震、防汛、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警示案例视频3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次,悬挂横幅38条,展出展板48块,设立宣传咨询台36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600余份,为到场群众宣讲防灾减灾知识980余人次,宣传政府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政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并发布了《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责任主体及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强化信息分类管理。根据信息的性质、紧急程度和社会关注度,对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对于涉及公共安全、重大政策调整、应急响应等关键信息,实行优先发布、快速响应机制。三是提升信息质量。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定期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筛选、编辑和发布能力,避免误导性信息的流出。四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应急局信息公开内容,细化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公共事件等具体内容,并加强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内容的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局建立健全了监督保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较为笼统,尤其是重点领域公开中,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有待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具体成效、数据详情等公开不够充分,难以满足群众深层次的信息需求;二是公开渠道运营不均衡,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是主要公开渠道,但对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力度不足,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互动功能发挥不充分;线下公开渠道如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栏、社区宣传等利用不够充分,覆盖范围有限;三是互动回应机制不够完善,对群众通过公开渠道提出的咨询、建议等回应不够及时主动,互动交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未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倾听民意、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聚焦应急管理核心职责和群众关切,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清单,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采用案例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易懂易会;加大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项目建设等工作的具体数据、成效成果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优化公开渠道,扩大覆盖范围,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建设,一方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维护,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格式规范;另一方面提升新媒体平台运营水平,丰富短视频、直播等内容形式,增强互动性和吸引力。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社区公告栏、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渠道,张贴公开重要信息,打通信息公开 “最后一公里”;三是健全互动机制,增强回应实效,建立健全群众咨询投诉快速回应机制,明确回应时限和责任主体,对群众通过各类渠道提出的咨询、建议和诉求,及时受理、认真办理、主动反馈。定期开展公众需求调研,了解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点和需求点,针对性调整公开内容和形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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