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依据
根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单位依法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进行公开公示。
二、评价范围与内容
1.评价对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核心指标:
预算执行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1182.63万元,全年执行数822.74万元,执行率69.5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9个,全年预算数577.04万元,全年执行数311.23万元,执行率53.94%。
资金合规性:资金使用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违规支出情况;
资金效益性: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降低项目管控风险和社会成本,规范了资金使用渠道,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管理规范性:建立了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规范有序。
三、自评结果
1.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评价涉及资金822.74万元,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1.41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基本正常,年初设定的目标均已完成,项目评级为优;项目评价涉及9各项目311.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基本正常,目标均已完成,项目评级均为优。
2.绩效目标达成:通过各项支出项目的实施,多数绩效目标得到有效实现,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
3.问题与不足:在自评过程中也发现了些问题,部分项目在执行进度上存在滞后,今后将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四、公众参与与监督
1.公示渠道:舟曲县人民政府网站。
2.反馈方式:监督电话0941-5122162,接受社会质询与建议。
附件:1.舟曲县审计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舟曲县审计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