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监督和指导各乡镇、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着重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保证政法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理,督促依法办事,创造公正司法环境。
二、机构设置
中共舟曲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下属机构4个:县综治中心、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学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1名。现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4名,行政人员3名,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1名。
三、绩效自评说明
2024年度全年执行数12762029.96元 ,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为3537007.15元,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为9225022.81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79,实际完成情况为70%,未完成原因是群防群治队伍报酬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和监护人作用发挥情况在2025年年初支付。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