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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5-00090
 信息名称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相关事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5-07-30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5〕8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

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材料送审、会场秩序、文件审签等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实现精细化管理目标,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州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干部外出报告重要客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和《舟曲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题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文件以及领导同志讲话和指示批示要求。

(三)定期学习法律法规。

(四)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措施。

(五)研究需要报请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需要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七)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八)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

(九)听取县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重要工作汇报。

(十)研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研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事业工作人员调动、聘用相关事项。

(十二)研究政府系统奖惩事宜。

(十三)通报和讨论县政府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题送审

(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一般由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单位)提出,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文秘工作人员初审、对口副主任把关后,报请分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定。县长直接安排的议题,由办公室主任通知相关部门、单位按上述规定程序提交。

(二)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提交单位班子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后提出,须事先充分征求议题相关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涉及全县性的重大决策,应当征求乡镇、县直部门和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的意见,主动听取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一致意见,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提交会议。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单位之间有意见分歧的,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并向县长汇报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切实提高议事的针对性和决策质量。

(三)涉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议题,决策草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由决策承办单位征求各方意见、合法性初审、集体研究审议后报送县政府,县政府或县政府办批转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四)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议题,相关文件须由提交部门、

单位事先按规定程序进行前置审核,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平竞争性审查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审查意见、县委政法委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县委办公室出具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查意见。

(五)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部门、单位处理的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六)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未完成相关送审和前置性审查的议题,原则上不安排提交会议。因紧急情况确需临时增加的议题,也要在完成相关送审和前置性审查程序的前提下,须经分管副县长报县长同意后方可提交会议。

(七)经协调意见一致的议题,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常务副县长审核,并提前3日送达县政府班子成员征求意见,最后报县长审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追加,非紧急事项不临时动议。

三、会议通知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以电话通知或者短信通知为主,接到通知后将参会情况按要求反馈县政府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会议请假制度。副县长和特邀列席的县级领导不能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需向县长请假。县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列席会议的,须按程序提前向分管副县长和县长请假报批,获准后方可安排熟悉议题内容的其他分管负责同志代为参加,并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备请假手续。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替会。

四、汇报及列席

(一)议题分管副县长和议题汇报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该议题原则不提交当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列席乡镇政府、部门、单位按照确有必要原则由对口副主任和分管副县长确定。

(三)县政府常务会议参会和列席人员必须是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他人员替会,因特殊工作需要,议题汇报部门、单位可安排1名业务副职参加;列席会议一般不安排乡镇人民政府参会或列席,审议特定议题确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参会或列席的,须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会或列席。

五、材料报送

(一)已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议题提请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将议题材料报送对口文秘人员和对口副主任把关审核,并按统一要求和格式印制。

(二)属于涉密文件、干部人事安排等不宜提前分送的会议材料,按保密有关规定管理、印发、收回。对有特殊原因的,议题提请单位需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并说明情况。

(三)上会议题材料应当包括议题汇报材料、审议材料和有关附件,附件包括上级文件、征求意见情况、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等,如有更加详细的情况汇报或起草说明,应当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四)已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议题提请单位如

不能按时限要求报送会议材料,县政府办公室报分管副县长、县长同意后暂时取消,待准备充分后安排下次会议研究。

六、汇报内容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须一事一议,审议议题和专题工作汇报发言应言简意赅、直奔主题,突出议题主要内容、关键问题和决策事项,须按汇报提纲汇报,不得汇报与议题无关的内容。

(二)汇报的专题材料及起草说明,说明要包括:背景、主要内容、需解决的重点事项及文件的印发形式等。

(三)审议议题汇报时间原则不超过5分钟,专题工作汇报时间原则不超过8分钟。议题汇报提纲和专题汇报材料须在会前1个工作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文秘和对口副主任审核把关后,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印制格式

(一)汇报材料的印制要求

1.纸张:统一为A4幅面、双面印刷(内容不足3页的会议材料,A4纸张、双面印刷;3页及以上的汇报材料,A3纸张、骑马钉装订)。

2.文头:汇报材料统一套印汇报单位便函头。各单位印制材料时便函头文头红线一般距页面顶端75mm

3.标识:左上角标注“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字样,字体为三号楷体。

4.密级管理:如材料内容涉密,应在“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标识下一行顶格标注密级,密级视材料涉密程度确定;需要标识编号的于密级同行右对齐标注。材料如需会后收回,在密级下一行顶格标注“会后收回”字样。密级、保密期限、编号和“会后收回”标注字体为三号黑体,不加粗。

5.汇报标题:提请审议类材料标题,一般为“关XXX的汇报”,字体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不加粗。

6.汇报时间:材料标题下空一行居中标明汇报时间,格式为(XXX日),字体为小二号楷体_GB2312,数字字体为小二号Times New Roman

7.汇报单位:汇报时间下一行居中标明汇报单位。以单位名义汇报的一般署名“舟曲县XXX\舟曲县XXX镇人民政府”。各议事协调机构的汇报材料署机构全称。汇报单位字体为小二号楷体_GB2312

8.主送机关:汇报单位下空一行顶格标注主送机关,格式为“县政府:”,字体为小二仿宋_GB2312

9.排版要求:正文全文字号均二号,一级标题字体为黑体不加粗,二级标题字体为楷体_GB2312,正文内容字体为仿宋_GB2312,文中引领句字体为仿宋_GB2312加粗,文中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页面布局上下各35mm,左右各31.7mm,行距为32磅。页码在页面底端外侧,格式为(-X-,字体为四号宋体

(二)审议材料的印制要求

审议材料一般以附件形式附在汇报材料之后,以白头文件格式印制,纸张为A4幅面、双面印刷;材料标题字体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不加粗,其下居中标注“(审议稿)”的字样,正文一级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不加粗、二级标题字体为三号楷体_GB2312、正文内容字体为三号仿宋_GB2312;页面布局上下各35mm,左右各31.7mm,行距为30磅,页码在页面底端外侧,格式为(-X-,字体为四号宋体;方正排版系统每页22行,每行26个字。统一为骑马钉装订。

(三)附件材料的印制要求

1.中央和省州委文件或上位文件,按规定可以复印的应当原件复印,确保字迹清晰,统一为骑马钉装订。

2.中央和省州委领导同志的讲话、指示、批示等,以白头文件格式印制,其他具体印制格式与议题汇报材料保持一致。

3.提供的详细汇报材料,印制格式与议题汇报材料保持一致。

所有材料应按照汇报材料、审议材料和附件材料的顺序依次叠排,用6号燕尾夹从左上角顶格夹好,材料份数以县政府办公室要求为准。

八、相关要求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期间,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文件和其他事宜,特殊紧急文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会务工作人员传递。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期间,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进入会场前自觉关闭手机,不得随意离开会议室。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录音、录像、照相会议未定事宜或已经决定尚需保密的,不得对外泄露扩散。妥善保管文件材料和会议资料,标有“会后收回”或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会后退还会务工作人员

(三)由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对县政府常务会议会风会纪进行督查。对不遵守相关纪律,违反会议组织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不按要求参加会议和不遵守会纪的单位、个人,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进行详细登记,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被通报单位或个人作出书面检查,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单位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报对口文秘工作人员,再由文秘工作人员报县政府办督查室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逾期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印制模板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30

附件

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

密级

会后收回

关于XXXX汇报

XXXXXXX日)

舟曲县XXX/舟曲县XXX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XX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

密级

会后收回

关于XXXX汇报

(注:以审议有关文件议题为例)

XXXXXXX日)

舟曲县XXX/舟曲县XXX人民政府


县政府:

..............  

一、起草背景

..............

二、主要内容

..............

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或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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