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解读
为保障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县制定了《舟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重要民生工程,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时能迅速、科学、有序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舟曲县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含教学点),在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食用等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设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事故调查、医疗救治、危害控制、舆情引导、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学校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先期处置。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通过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规范食堂操作、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推进“明厨亮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学生健康教育等措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应急响应流程
1.事故报告。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30分钟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
2.分级响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分别由省、州、县组织实施。
3.处置措施。包括立即救治患者、封存可疑食品、开展事故调查、控制危害蔓延、发布权威信息、维护校园稳定等。
4.后期处置。做好善后安抚、责任追究、总结评估等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六、保障措施
从信息、医疗、人员、技术、物资与资金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确保应急体系运转高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