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战略部署,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高效实施,我县制定了《舟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关于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对该《办法》的贯彻落实,确保地方执行与中央部署同频共振。
二、目的意义
一是实现规范管理,杜绝政策执行的随意性,确保政策精准落地。二是筑牢安全底线,从源头、过程和末端全面防控风险,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生命线”,守护学生身心健康。三是促进营养均衡,真正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四是切实保障教育发展普惠属性,增强这项重大民生工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五个方面,分别是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供餐模式、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措施、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成立县级工作专班,以清单形式逐一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形成了“教育牵头实施、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卫健营养指导、财政审计资金监督、农业农村源头把控”的协同责任网络,确保事事有人管、责任不落空。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规范化供餐运行模式。明确规定所有实施学校食堂必须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一律采取食堂(含小伙房)供餐方式提供完整午餐(热食),并明文列出了禁止制售的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野生蘑菇等)和深加工食品(如火腿肠、风味饮料等)清单,引导学生膳食结构合理化。
第三部分:明确资金保障渠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承担)。明确食堂从业人员薪酬等由县级财政保障,水电煤等运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严格资金使用监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个人,严禁任何克扣、截留、挪用。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过程实施保障。食材采购实行集约化管理,由县级统一招标采购或框架协议采购、学校带量执行,既控制成本、保障质量,又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落实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严格校长负责制,健全采购到供餐全过程制度,推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陪餐制。
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了各项保障机制。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将其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抓实抓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学校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同时完善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计划实施纳入年度考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