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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参保提升行动 -----政策问答 |
2025-08-12 作者: 点击数: |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广大农牧民朋友们息息相关,也是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老年生活的重要依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以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方式筹资。实行以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普惠性的养老保障制度。它不是商业保险,也不是理财产品。它的优势在于政府主导建立、财政补贴兜底,政策具有很强的可持续性。大家可以放心参保、大胆缴费、绝对不会吃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在外务工期间已经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职、返乡后,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你在企业和老家都交了养老保险,也不必担心。到达职工退休年龄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移接续。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曾经有人说:如果我交了养老保险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就没有了,影响我参加各类就业考试。我们在这里明确地、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可以参加各类就业考试。如果你在企事业单位有过工作经历,有工伤、失业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记录,那就会影响你的“应届毕业生”身份。包括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广大城乡居民应当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尤其是低保、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更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以后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政策,不参保就无法享受政府代缴政策。 ※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往年已经参保的,直接缴费即可;首次参保的,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前往户籍所在乡镇或县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自主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操作:进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我要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或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自主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操作: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几个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共14个缴费档次: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城乡居民按照300元/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每年都可以按照自身经济状况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政府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 以前年度个人缴费档次较低的,可以申请提档补缴,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缴费档次。张梅2010年到2023年,一直按照300元档次缴费,现在想把缴费档次全部提高至每年5000元,只需要按照每年4700元的差额提档缴费,每年度缴费档次就提高至5000元了。 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都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计息,每年的缴费时间越早计息越多。满60周岁需申领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应在满60周岁之前或当月足额缴费。提前足额缴费,到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满60周岁但推迟缴费的,在足额缴费到账的次月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千万不要因为缴费不及时使自己的养老金权益受损。 ※缴费政府补贴如何确定? 补缴以前年度的保险费或今后补缴当前年度保险费均不享受缴费补贴。只有按时缴纳当前年度保险费,根据缴费档次不同享有相应的缴费补贴(见下表) ※政府代缴养老保险保险费人员有哪些? 持证残疾人、易致贫返贫人员(即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五保特困户、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及二孩政策实施之前(2016年4月1日)领证的计划生育两证户县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0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特殊身份随政策动态调整后不符合代缴条件的,终止政府代缴,参保人自行按照普通居民缴费。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的原则要求,鼓励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100元的基础上个人自主选择按照最低每人每年200元或更高档次缴费,切实增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 ※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12月20日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农行营业厅柜台及手机银行、信用社营业厅柜台及手机银行均可缴费。参保人员在银行缴纳保险费后,要依法索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专用票据;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缴费后要及时截图,妥善保存。 如果您在银行缴费或是通过手机进行线上缴费时,提示“没有参保信息”,可能是你还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联系所在乡镇查询确认后办理参保登记;或者你虽然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由于重复参保等原因处于中断缴费的状态,需要联系所在乡镇查询确认后办理缴费恢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如果在交满15年后还未达到60周岁,从政策角度来说,是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的,也可以选择不缴费;从个人经济状况条件来说,如果个人经济状况较好,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进一步增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为老年生活提供更充足的保障;如果个人经济状况较为紧张,也可以选择暂时缴费。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前停止缴纳会使养老金待遇受到较大影响,将来领取的养老金金额相对较低。 正常按年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加发多缴奖励养老金3元(省级加发2元,县级加发1元)。而且,多缴费长缴费增加的不光是多缴奖励养老金,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越多、账户积累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 缴费满15年只是达到现行最低的缴费年限,是起点而不是终点。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不要“坐等退休”,继续缴费更实惠。建议按照自身经济情况选择适合的缴费档次、连续按年缴费,滴水成流,积少成多,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累计数额,将来才能领取更高养老金待遇。 例如:张某今年55岁,2010年开始按照300元档次缴费,2024年正常缴费满15年后不再缴费,“坐等退休”,那么测算张某的月养老金为230.6元。 王某今年也55岁,2010年开始按照300元档次缴费,2024年正常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到60周岁,累计缴费20年,比最低缴费年限15年多交了5年,共计多缴1500元,那么其待遇核定后每月会加发多缴奖励养老金15元,加上多缴5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测算王某的月养老金为262.7元,比张某每个月多领32元的养老金。每个月多领32元,那么10年就要多领3840元,15年就要多领5760元。这充分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总体来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累计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档次越高,养老金水平越高! ※养老金待遇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按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从核准享受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通过社保卡发放。满60周岁的参保人需要向乡镇社保经办人员提供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参保人已满60周岁,但是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从足额缴费到账次月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如果缴费不及时,肯定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所以满60周岁的这一年一定要早缴费,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从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增领取待遇人员,正常按年缴费超过15年的加发多缴奖励养老金。 1、多缴奖励养老金。多缴奖励养老金是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的具体体现。我州各县对正常按年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加发多缴奖励养老金3元(省级加发2元,县级加发1元)。 2、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补贴组成,由政府全额“买单”只要参保并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就能享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2024年各级财政对基础养老金进行提标,提标后我县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183元(中央123元+省级25元+州级5元+县级30元),县财政对65周岁以上参保人增发2元县级基础养老金,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达到185元。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基于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的总额,按照一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得出的。具体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额 =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 计发月数(139)。总的来说缴费时间越长,账户积累越多,领到手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会越高! ※什么情况下需要停发养老金待遇?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死亡后,家属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给驻村干部,驻村干部汇总后上报给乡镇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并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县社保机构应按照规定责令有关人员退还。拒不退还的,县社保机构应将详细信息移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还有3种情况也需要停发养老金待遇: 一是被判刑。判刑当月停发养老金,刑满释放次月恢复养老金待遇。判处缓刑(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失踪失联。失踪失联也应及时停发养老金。 三是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是在同一险种内或不同险种间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停发养老金,并按规定追缴重复领取的养老金。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前或领取养老金待遇后意外身亡的,家属可以申领哪些社保待遇? 政策规定,未满60周岁的参保缴费人员或虽已满60周岁但尚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包括利息及政府补贴)可以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到法定继承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办理方式:继承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并填写《承诺书》,到参保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尚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缴费人员死亡后,没有丧葬补助金。 60周岁以上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及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与丧葬补助金合并发放,一次性支付到法定继承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办理方式:继承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并填写《承诺书》,到参保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之和。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跨地区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省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开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原参保地收到《接收函》后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后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本省内跨县区转移的,只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持户口本到迁入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办理转移业务,参保人不用两头跑。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跨省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实现了全国联网通办:参保人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转入地和转出地行政区划,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提交申请。联系人申请电话一定要填正确,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发起转移流程,转出地配合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无需跑路。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参保人应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接续,转移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不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转移后,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养老金领取人员怎样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为了防止养老金被冒领或多领,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们开展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开展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是国际通行做法,最主要的作用是防止养老金被冒领。 1、手机浏览器搜索“甘肃人社认证”,下载安装“甘肃人社认证”手机软件,安装成功后,输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录入参保人联系电话,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认证操作。 2、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人社办事”,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立即认证”进行刷脸认证。 重度残疾人、因患病面部活动受限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可由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强制认证。 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无固定认证时间。参保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一年内任意时间进行认证,可多次认证。认证间距最大不能超过1年。 超过1年还没有认证,按规定停发养老金待遇。认证通过后恢复补发。 ※死亡瞒报,冒领、骗领养老金是否违法?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去世、服刑、失踪后,家属应及时上报,停发养老金待遇。对于迟报、瞒报导致多领、冒领养老金待遇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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