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营商环境局: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医疗保
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现将实施以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舟曲县医疗保障局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分类监管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全力营造诚信医保环境。
二、切实履行好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
定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通过对违约行为事实的认定,按照协议条款对违约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让两定医药机构工作人员更加熟悉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三、建立两定机构信用分级管理考核。
根据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的单位,每年度开展一次现场检查、“良”的单位每半年开
展一次现场检查、“中”的单位每四个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差”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约谈单位负责人,
按规定中止医保协议或扣除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
四、严格履行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和相应管理措施,促使医药机构为获得更好的评级和待遇,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身医疗服 务和药品销售行为。在协议管理中明确规定服务规范、“进、 销、存”记录真实完整,减少了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串换药品等违规现象,提升了医药机构整体服务质量和规范程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加
大打击“欺诈骗保”整治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检查治理模范,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医保信用环境,为推进信用舟曲贡献医保力量。
舟曲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