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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医疗保障局简介
2025-12-16   作者:佚名 点击数:  

舟曲县医疗保障成立于2019年1月1日,现有职工16人,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事业编制7名。

一、县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责(行政职能)  

作为县级医疗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政策执行、基金监管和统筹协调工作:  

1、政策执行:执行上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组织实施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医保体系。  

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建立安全防控机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稽查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查处骗保、套取基金等违法案件。  

4、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管理:监督药品、耗材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指导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落实招标采购政策。  

5、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实施信用评价和动态考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6、跨部门协调与职能延伸: 与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推进医疗资源优化和医保政策衔接;承担医疗救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经办服务职能)

作为县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和参保服务:  

1、参保管理与待遇支付:经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费用核定、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审核支付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报销、门诊慢性病待遇、生育津贴等。  

2、医保基金结算与财务管理:承担医保基金拨付、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医疗救助金发放等结算工作;编制基金预决算,开展运行分析及风险预警。  

3、定点机构服务管理: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开展费用审核、系统接入及日常业务指导;监督协议履行情况,协助医保局开展稽查。

4、城乡居民、 机关、企业职工、离退休职工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的申请和转统筹地区外就医的申请。

5、公共服务与信息化: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异地就医备案、慢性病认定等窗口服务:维护医保信息系统,保障异地就医平台、智能监控平台等正常运行。  

6、专项保障服务:落实医疗救助、离休人员医药费报销、退役军人医保接续等政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经办服务流程。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舟曲县峰迭新区感恩路人社局统办楼2楼

负责人姓名:刘芳

联系方式:0941-51260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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