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9 |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县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2.县政府组织机构极其主要职责; 3.县政府人事任免; 4.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7.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县财政总预算、决算;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1.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县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14.保障性住房信息; 15.招投标有关信息; 16.征地拆迁信息; 1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1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41-5188141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46300 (二)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舟曲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
||||||||
|
附件【舟曲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