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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统计局
2025-07-11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负责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报表计划及调查方案,并对其制定的统计调查报表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三)加强对各部门、各企业和乡镇统计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和规范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数据发布和管理。

(四)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确定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

(五)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农村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商贸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和社会科技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

(六)做好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调查工作,如实了解掌握全县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工业户生产经营情况,客观公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数据资料。

(七)做好全县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

(八)审定、管理、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

(九)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测,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汇总、整理和编印全县各类基本统计资料,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

(十一)建立健全开展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全州统一组织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统计局设三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分别是: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核算股)

负责公文、来电、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各项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负责财务、人事编制、后勤等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发展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统一管理统计数据。按照最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求,完成全县国民经济进度统计与年度统计的综合核算。定期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监测,提供综合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公报。负责编印发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经济社会调查股

负责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全面进度统计和年度统计调查工作,按上级统计部门和政府的安排进行报表布置、收集、汇总、上报,按期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农情预测预报和农情信息。负责乡(镇)统计信息网络的建设及业务指导。

负责工业、能源、商贸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劳动力及就业、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工作;负责以上专业报表的布置、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开展专业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

(三)法制检查股(计算机管理股)  

负责全县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统计法》及地方统计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负责本局各项专业统计业务的计算机数据处理微机联网通讯传输工作和各乡(镇)统计信息网络的建设及业务指导。

三、下属机构

(一)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调查提供城乡社会经济信息。城乡社会经济预测、调查、统计、分析、咨询服务、承接与城乡经济调查有关的委托任务。负责全县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A段2楼

单位负责人:李红燕

联系方式:0941-512215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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