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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告纳镇灿干村村规民约宣布暨实施公示
2025-04-23   作者: 点击数:  

现将曲告纳镇灿干村村规民约宣布暨实施公示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社会和谐,倡导乡村文明,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灿干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修订本村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二条  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和对社会不利行为,禁止聚集饮酒、打架斗殴、参加任何邪教活动组织。村民应主动参与治安联防,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第一时间及时向村委会或公安机关报告。落实“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员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矛盾调解和信息上报,村民须配合网格员工作。        

第三条  严禁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儿童年满3-5周岁时,要送到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年满6周岁时,要送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监护人须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

第四条  婚事新办:坚决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倡导文明嫁娶。规定婚礼宴席标准,限制酒席规模;严禁索要彩礼。喜事礼金控制在200元以内,不搞互相攀比。办理的酒席原则上自办的不超过500元/桌。用烟控制在19元/盒以内,酒水建议用自酿青稞酒以示敬意,倡导移风易俗,树立农村新面貌。

第五条  厚养薄葬 丧事简办:子女须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去世后丧事办理从简。村上有老人去世治丧时间不超过5天,僧人诵经费用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50元,村民念嘛尼的资金不得超出每人50元的标准全村依次循环执行。丧事用酒不能超过50元/瓶的,香烟不超过10元/包的标准。

第六条  自觉维护绿水青山,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毁坏国有和集体林地、违法占用耕地、不得在耕地上违规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耕地;禁止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野外违规用火。加强本村水源保护,不得污染破坏水源,不得猎捕、食用野生动物。对冬季取暖砍柴火,不砍任何3公分以上油松等树木;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第七条  家禽死亡要消毒后深埋处理,不准乱丢或者低价出售,防止疾病蔓延和传染,如发现违者交纳违约金2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土山羊品种优化管理:为推进生态保护与科学养殖,村委会将统筹规划土山羊淘汰工作。未经许可擅自扩繁淘汰品种,或拒不落实相关要求的,每违规羊只收取50元违约金。

第九条  按照“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禁烧目标和要求,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带火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山区生火烧烤。对露天禁烧秸秆或烧荒行为,交纳违约金50元;对于携带火种进入护林的,交纳违约金100元;对于引发火灾的交纳违约金2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条  应定期检查家中电器老化和电器设备,发现老化、破损等问题应及时请电工修理更换。严禁电线乱接乱搭、防止电线起火,引发火灾。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和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不坐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车厢;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超载、不超速;不喝酒驾驶机动车,不无证驾驶机动车。

第十一条 定期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每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保账实、账款相符,并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清查结果 。集体资产如房屋、土地、设备等,要建立详细的资产台账,记录资产的增减变动、使用情况等信息,资产台账需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监督 。

第十二条  防汛期间微信群、广播,村委会将及时的传达防汛相关信息如发现险情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并积极协助村委会做好险情处置工作。接到防汛预警后,按照应急避险路线图及时撤离,邻里之间应互帮互助,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弱势群体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落一人。自觉维护村里环境卫生,加快建设最美乡村步伐,做到不随意丢垃圾,不破坏公共财产。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花草树木、路灯、健身器材等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  村民需维护环境卫生,不丢垃圾、不损公物。每周二、五集中整治,保洁员参与记10分,缺席扣10分;村民参与记20分。室内外保洁良好每月记2分,做好事小记5分、大记10分,益事基础记5分。每季度积分可兑奖,前三红榜表扬。保洁员季度缺席3次以上、全年10次,分别公示、取消保洁员资格。违规者,轻的批评教育并扣5分;较重的交纳200元并扣10分,罚款充实积分超市。积分及罚款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讲文明,树新风。禁止吸毒赌博、家庭暴力,要做到尊老爱幼,不欺凌弱小,提倡邻里守望相助,主动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营造和谐村风。

第十五条  村民要学习和传承本地藏族歌舞、手工织锦带等技艺;积极参加传统节日、民俗活动,农历七月十五吉祥节、农历三月十五插剑节等活动。

第十六条  村民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和村务知情权,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资产。完善村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村民可依法监督并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  实行“文明积分制”,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村民年终按积分从村积分超市按积分兑换物品给予表彰和奖励。积分以80分为满分,可以兑换100元左右积分超市物品。

本规约由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曲告纳镇灿干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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